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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学生党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 审核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结合《武汉纺织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模式、学生党员教育的新内容、学生党员作用发挥的新机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学生党建工作,为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

1.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生党建工作组和研究生党建工作组,分管学生工作、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分别担任本科生、研究生党建工作组组长。分别设立本科生、研究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均由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担任。纪委办、宣传部、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任办公室成员。

学校党委对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建工作(以下合称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本科生、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所分管与联系的学院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学院党委对本单位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学院党委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责任。

2.明确学生党建工作职责。党委组织部是学生党建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主要负责学生党建工作制度、规划的制定,业务指导、综合协调以及督办检查等。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学校学生党建工作任务要求,分别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建工作及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规划、工作计划任务的分解、党建工作考核等。学院党委贯彻执行校党委关于学生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具体负责学生党建工作计划和任务的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

(二)健全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

1.构建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委组织部牵头管总、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统筹管理考核、学院党委贯彻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运行机制。

2.强化学生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学生党建工作要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校院两级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列入重要工作任务,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年度考核主要内容。校党委每年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学生党建工作,学院党委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1次学生党建工作。

3.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机关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开展。

4.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研究。倡导全校师生重视和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研究,特别是党群部门、从事学生工作的教职工,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学习和研究。

(三)科学设置学生党支部

1.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专业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探索依托科研团队、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实验室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支部,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努力扩大学生党支部的覆盖面。

2.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每个党支部应在30人以内。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坚持按期换届,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换届或调整。

3.学院党委每年对所属学生党支部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及时限期整顿转化。

(四)选优配强学生党建工作队伍

1.按照政治强、业务好、有威望的要求,统筹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

2.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

3.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要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学校每年度开展一次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学院每学期开展一次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特别是根据支部换届情况加强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的党务知识培训。

4.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学生政治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积极探索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

5.落实上级关于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相关要求,足额配备学生党建工作力量。加强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各学院要明确设置专职组织员岗位。条件成熟的,配备专职组织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配备专职辅导员。

三、教育培养

(一)建立学生党员全过程培养体系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工作,强化培养联系人的指导作用,加强过程管理,动态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以及自身思想认识与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内容。

2.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加强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教育培养,组织预备党员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生活锻炼,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4.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学生党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完善学生党员全方位培训体系

1.学校党校培训。学校党校按照“四统一,一示范”工作要求,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学生党员、党校先锋班、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其他先进分子的培训。

2.学院分党校培训。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分党校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对培训目的、对象、人数、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及课堂管理和学员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做好分党校学员的选拔工作,按类别、分层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学生党员、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等进行培训。为保质保量落实教育培训任务,人数较多的分党校,应适当增开班次;人数较少的分党校,可整合资源,联合办学;统一规范党课教学内容,根据授课计划内容,自行选择和联系授课教师,避免授课内容的随意性和重复性。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做好分党校教学组织、学员结业考试、学籍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根据学员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结业学员名单,报学校党校审批,核发结业证书。

3.党校培训班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侧重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学,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课时);发展对象培训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课时);预备党员培训班注重提升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课时);学生党员培训班着重提升学生党员党性修养与党员意识,时间不少于4天(或不少于32课时);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与党务工作能力为重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的职责,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具备的思想道德素质,应掌握的工作方法、政策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应具备的能力;学生“青马班”等其他先进分子培训班以提高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培训的核心内容,进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党情、国情、校情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

(三)丰富学生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1.建立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学院党委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

2.推进学生党建进公寓、进社团,以学生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举办各类党建校园文化活动。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求职等流动学生党员正常接受教育。

3.重视学生党员教育培训实践环节,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学生党员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让学生党员在服务群众和了解体验国情民情中提升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品质与党性修养。

四、发展党员

(一)坚持发展原则

1.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应当遵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中的优秀学生成为党员。

2.学院党委每年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后严格落实。

(二)规范发展程序

1.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符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

2.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校、院两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集体讨论、逐一表决。

3.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三)提升发展质量

1.认真执行《武汉纺织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升学生党员发展质量。

2.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

3.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五、党员管理

(一)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的要求,结合学生党员特点,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效果。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每年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健全学生党员党性分析制度,定期集中开展学生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严肃组织生活纪律,校党委要经常检查学生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

(二)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每个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对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创新开展毕业生党员“离别党课”活动,加强对毕业生党员身份教育和转接组织关系的专题培训。建立跟踪联系服务制度,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后,实时跟踪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利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组织关系落实到位,定期开展组织关系排查工作。

(三)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对外出学习、实习的学生党员,学院党委要在其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外出期间及时向其通报党内重要情况,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院党委的,学院党委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出国(境)党员,短期请假出国(出境)(3个月内)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所在党组织,出国留学者在学成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可保留在所在党组织,也可转出至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学院党委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四)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健全学生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学生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学生党员,学院党委和所在党支部要做好思想引导等工作。

(五)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学生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校院二级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发挥学生党员在班级、学院和学校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不断拓宽学生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

六、作用发挥

(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按照党员“四个合格”的总要求,学生党员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研究生党员还要充分发挥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毕业生党员要在创新和创业中发挥导向作用。校、院定期开展评先评优工作,选树学生党员典型,推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营造良好氛围,感召和带领学校广大青年,切实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学生党支部要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吸引力、影响力、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七、工作保障

(一)完善制度保障

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推进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组织工作考评制度落实。

(二)加强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创建网上党校园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学生党建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条件成熟的,在学生寝室或社团设立学生党员活动室。建立多种形式的校内外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

三)落实经费保障

学生党建工作经费有保证。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足额保障学生党建、党校、学生党支部建设等所需经费。学校按照标准划拨学院专项经费,学院自主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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